河南关于做好2011年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豫职鉴[2011]7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函[2011]79文件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1]2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二)部试验性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属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职业,有意开展培训和鉴定的机构须向省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速录师、公共营养师、动画绘制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职业经理人等10个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职业经理人等职业由省中心先行组织试验性鉴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和试验性鉴定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见附件1~4。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省辖市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职业由省中心统一编排考场。上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下半年上报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不报的将不安排本次统一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和省级统一鉴定上报数据信息不得混淆,电子数据必须通过“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报送。各报名点账户名和密码为“统一鉴定报名点机构编码”。
我中心职业资格工作网已可使用,网名为“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为:ha.osta.org.cn。各报名点要坚持每天访问工作网,有关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知及最新信息将在工作网“统一鉴定”一栏进行公布。
三、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一)综合评审采取口头答辩,面试时间定在考试日当天下午14:00进行,考生面试地点及答辩顺序由省中心在考场公布。各培训学校需提醒考生答辩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论文提交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事项:(1)上半年论文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9日,下半年论文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提交论文超过截止日期,考生综合评审将做零分处理。(2)考生论文一式三份及有关资料要装在同一个文件袋中,例如二级心理咨询师个人简历表、成长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咨询过程记录应放在一个档案袋里。(3)报名点或培训学校统一将论文递交省中心。提交论文时,报名点或培训学校负责将各考生准考证号的后四位写在档案袋的左上角。上交论文时,应同时整理出进行论文答辩人数,实交论文人数。论文上交省中心后不再接受学员论文调换。
(二)采用书面答辩方式的综合评审,笔试书面答辩时间定在考试日当天下午原考点进行,论文由考生携带到考场在书面答辩前递交给本考场的监考老师,监考老师负责将本考场考生的一式三份论文和答完后的书面答辩试卷合装在省中心专门设计的文件袋中。文件袋在书面答辩前发给考生,考生在文件袋封面填写清楚有关信息后,把论文装入文件袋一并交给本考场监考老师。秘书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2级)业绩评估手册》由考生携带,在考试日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前递交监考老师。
(三)随着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教材的老化,为适应新形势下就业、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工作的需求,现对职业指导人员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部分章节内容和比例进行补充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一是与职业指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内容可去网上查阅),现已纳入理论知识考核范围。试题比重占试卷总分数10%。二是就业与职业发展章节补充职业图谱内容,主要涉及到与职业岗位定义、工作环境、工作流程等知识点或操作点(相关内容可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自助职业指导》、《农民工自助职业指导》等教材)。试题比重占试卷总分数15%。2011年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论文题目:(1)试论当前社区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影响青年就业难的因素分析;(3)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4)试论高校职业指导改革与实践。职业指导师(二级)论文题目:(1)试论高校毕业生出路指导;(2)试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与利用;(3)试论促进灵活就业实践若干经验;(4)试论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四、统一鉴定考点安排
(一)省直考点、一级二级以上职业以及婚姻家庭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职业经理人等3个省统一鉴定职业的考务管理由省中心统一进行。省辖市受省中心委托,负责属地3级、4级、5级职业的鉴定考务管理,其中省辖市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职业由省中心在省直统一安排考场。
(二)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试工作由省中心统一部署实施。智能化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2011年智能化考试的职业有电子商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网络编辑员(二级)、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拟开展电子商务师鉴定的机构,须向省中心提出申请,经省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具体要求开展鉴定考试工作。各省辖市要积极在当地设置全国统一鉴定智能化考点,已设有智能化考点的省辖市,要积极配合省中心做好智能化考点的考试督导工作。
(三)对统一鉴定考点进行集中设置管理,考点要相对固定,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考培分离。要选择1~2个具备20个标准考场(30人)、设施条件较好并能够满足统一鉴定考试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固定考点。规模在600人以下的,只能设立一个集中考点。省辖市考点确定后要认真填写《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点承报表》(附件5),在上报数据前5天报省中心。
五、加强规范管理,保证统一鉴定质量
(一)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各省辖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
(二)严格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各报名点要按照《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强化考前培训,确保培训效果。各考点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要创造条件使用全国统一鉴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对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考试规范管理。
(三)加强统一鉴定考试资料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违法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在统一鉴定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应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果断处置、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五)各考点要制定好各种应急预案。如因考试资料(含试卷、光盘、磁带)、停电、考点设施设备、考生安全等原因而引起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在30分钟时限范围内可以处理解决的且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点负责人要尽快将处理结果上报省中心。若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点负责人要立即将情况上报省中心,并迅速报告市局主管领导协同做好有关问题的处理。
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人,确保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省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08327、65907611,考试当日值班电话为(0371)65508327。各省辖市也要设立举报和值班电话,认真调查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