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负责同志: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国际间人才交流的新形势,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独立胜任相关工作岗位的高级管理人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联合国职业资格委员会共同签署了“互相承认职业资格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令: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指示精神。中国正在进入职业资格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双证时代”,国有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合资、外资、私营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均应参加职业资格评审,取得全社会通用的职业资格等级。
物业管理师、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是政府颁发的最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是任职的主要依据,是对管理者业绩、能力的肯定;是自身价值被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在资格审查考评上打破原有的人事部门评定技术职称的限制,注重对考评对象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经营管理知识、实际经营管理能力的综合考评,使企业领导同样有机会获得物业管理师、物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凡参加物业管理师、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者,通过申报、培训、鉴定并经考评合格后,均可获得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可以作为法律公正的有效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畅通无阻。
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积极参加考评认证。现将有关物业管理师、物流师申报条件及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考评对象:(国有、联营、股份制、独自、合资、私有等)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骨干,凡符合相关培训项目申报条件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资格认证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等详情可查阅附件,也可电话查询。
申报考评条件:
三、申报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2张;
②、学历证:复印件2张;
③、照片:2寸免冠彩照5张;(报考双证交10张照片);
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2张;
⑤、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⑥、论文:物业管理师要求2篇论文(每篇10000字以上),物流师要求1篇论文(10000字以上)。
四、批准部门
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并下达资格批准文件,全国通用。
五、受理单位:深圳市财税前沿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六、费用说明:
申报费用:6600元/人(含报名、注册、资料、辅导、培训、考评、鉴定、报批、差旅、认证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