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鉴定鉴定时间为3月10日、6月9日、9月
8日、12月8日的职业(工种)有公共营养师(二、三、四级)、职业经理人(一、二、三级)、信用管理师(二、三级)、房地产策划师(二、三级)、采购师(一、二、三、四级)、营养配餐员(三、四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二、三级)物流师(一、二)、会展策划师(三、四级)、商务策划师(一、二、三、四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三级)、电子商务师(二级)、黄金投资分析师(二级)等。如鉴定时间有变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报考点。请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各省属统考报考点在考前一个月将报名信息上报省鉴定中心。
(二)安排鉴定时间为6月9日、12月8日的职业(工种)有秘书(三、四、五级)、涉外秘书(三、四、五级)、营销员(三、四、五级)、公关员(三、四、五级)以及广告设计员(三级)。
(三)由各站点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安排鉴定时间的职业(工种)有物流师(三级、四级)、电子商务师(三级、四级)、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二、三、四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二、三、四级)、动画绘制员(三、四级)、网络课件设计师(二、三、四级)、花艺环境设计师(一、二、三、四级)、陈列展览设计员(一、二、三级)、景观设计师(一、二、三、四级)等。鉴定时间可由各报名点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属指导中心申报鉴定日期,市鉴定中心可根据所属站点情况,统一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