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报考机构,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查询:登陆省鉴定中心网站,在页面右侧“各工种鉴定情况综合查询”栏目查阅拟报考工种是否开考及其申报条件。
二、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核方案查询:在网站“近期动态”和“焦点新闻”栏目查阅当年全国(省)统考文件,按照拟申报职业的报名时间,由报考机构考务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鉴定中心报名。
三、资料初审:报名机构在收集考生个人相关证件复印件时,必须审核证件原件,确认真实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四、集体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各地级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
2.《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安排表》;
3.报名数据库(由“通用报名软件”生成);
4.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考生的个人资料包括:《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培训结业证复印件;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需附上证件的复印件;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需附上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二)省直属报考机构申报
1.《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
2.学生的在校集体证明(针对在校毕业班学生);
3.报名数据库(由“通用报名软件”生成);
4.报考考生的个人资料包括:《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培训结业证复印件;申报条件如提到职称、职业资格证,需附上证件的复印证;申报条件如提到工作年限,需附上所在单位开具的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考点需提交相应职业(工种)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安排表》。
五、准考证领取:考试前五个工作日内,省直属报考机构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鉴定统考”栏下载准考证,(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在报考时由工作人员发放),并严格按照准考证的要求贴照片和加盖公章。若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务必在考试前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信息谌误表》提交到省鉴定中心备案。
六、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由报考机构汇总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情况,在我中心对外公布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中心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集体复核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七、证书领取:请留意省鉴定中心网站“领证专栏”有关信息,收齐合格考生的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边免冠照片,颜色要求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为48毫米*33毫米)一张,按级别和准考证号顺序排列,到广东就业服务大厦8楼证书科(810室)领取证书。
八、补考:单科不合格的新报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每个单科可补考一次。请报考机构在成绩保留期内及时组织考生参加补考并缴纳补考费用,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
九、表格及软件下载:上述表格、有关证明样式及通用报名软件可从省鉴定中心网页下载。表格及证明样式请点击网页右侧“常用表格下载”栏;通用报名软件请点击网页左侧“技术支持”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