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的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4月12日,11月份的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10月11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日期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2013年统一鉴定考生信息采集,采用电子照片的采集方式。各报名单位在录入考生信息时,需按系统要求如实、认真录入考生各项信息、上传考生电子照片,考生报名单位应填写考生实际的工作单位。
三、2013年统一鉴定成绩一般于考后60天下发到各报名单位。对于认为有异议的考生成绩,各报名单位可于成绩下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并及时下发复核成绩。
四、2013年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时间为5月18日和11月16日。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是高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质量督导,确保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
有关具体事项请联系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531-860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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